纳税主体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纳税主体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应纳税款。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依法设置账簿,并正确使用有关凭证进行核算。
按规定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应纳税款。
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逾期需缴纳滞纳金。
接受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和审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
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擅自损毁或改动。
违反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罚款,并接受其他法定处罚。
纳税主体在履行上述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如延期纳税权、申请减税免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等。这些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了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