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在租赁期间享有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以下是租户的主要权利:
房屋质量保障权:出租人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所述。
居住环境保障权:出租人应提供符合一般居住要求的房屋及周边环境。
维修责任明确权:出租人有义务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设施设备更新权:在合理范围内,出租人应确保房屋设施设备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
租金稳定权:未经双方同意,出租人不能随意变更租金等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费用透明度权:出租人应明确告知租客各项费用情况。
合同公平权:租赁合同应遵循公平、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
优先购买权: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使用权:租户在租赁期限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
收益权:租户有权获得租赁物的收益。
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租户有权获得行政机关的协助。
转租权: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租户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
继承权: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后,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总结来说,租户在租赁期间享有多方面的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他们在租赁关系中的基本利益。租户应充分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