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类别:
公函:用于较为严肃、正规的公务往来。
便函:用于处理一般性事务或内部事务。
发函:主动提出公事事项的函。
复函:回复对方的函。
商洽事宜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谈人事调动、联系参观学习、邀请讲学或指导业务等事宜。
通知事宜函:用于通知对方某一事项或活动。
催办事宜函:用于催促对方办理某一事项。
邀请函:用于邀请对方参加某项活动或会议。
请示答复事宜函:用于向上级或相关部门请求指示或批准。
转办函:用于将某一事项转交给其他部门或单位处理。
报送材料函:用于向对方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函:包括商洽性函和询答性函,用于单位、机关之间互相商量、接洽工作和询问或答复问题。
请批函:用于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
告知函:用于把某一事项、活动函告对方,或请对方参加某项活动。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个函件可能同时属于多个类别。例如,一个商洽事宜函可能也是发函,用于主动提出某一事项进行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