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改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
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公证机关公证书。
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并由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
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