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法官,小吕起诉小张腾房的案件,终于查到小张的线索了,他现在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局羁押,无法会见。”炎热的夏日,书记员小孟急急忙忙跑到办公室,与赵伟法官说道。
原告小吕与被告小张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到收取租金的日子,小吕却一直联系不到小张,经过多次寻找无果后,小吕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小张腾空房屋,交付租金。
承办法官赵伟接到案件材料后,穷尽各种方式也无法联系到被告。经过多方查询,终于发现了被告的线索。
赵伟法官与原告小吕沟通,向其陈述了目前被告的情况。“法官,我之前联系过公证处,但他们没有法院生效判决也不能做腾房公证。我经济情况不好,非常需要租金来维持生活,您能不能想想办法。”小吕言辞恳切。
群众利益无小事。赵伟法官没有被动等待刑事案件结案,而是主动联系公安局民警,希望两个部门协调共同推进纠纷及时化解。一开始,公安局民警称小张涉嫌的刑事案件尚未侦查终结,难以启动民事诉讼。法官希望民警可以考虑一下原告小吕的困难,并提出能否让被告委托其近亲属协助腾房。办案民警同意和法官共同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原告同意放弃房租,只要求被告腾房。被告也向民警说明,其兄弟也在包头,可以要求其兄弟出面,取走被告物品,交还钥匙。最终,民警特事特办,让被告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兄弟出面取走物品,交还钥匙。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圆满解决。
张军院长多次强调,当事人到法院来打官司,不是走程序的,是要真正处理问题的,要重视案件比,要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本案虽然不是疑难复杂案件,但办案法官没有按部就班,被动等待刑事案件的审理,而是积极主动协调各方从而做到矛盾顺利解决,当事人主动撤诉。本案的解决,是承办人认真学习贯彻枫桥经验的体现,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温情。
来源:包头青山法院
编辑:姚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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