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16时43分,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324省道46公里处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对一辆满载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涉嫌超载。经现场称重检测,该车核载31吨,实载61吨,超载率达96.8%。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李某懊悔地说:“想着多拉点货多挣些钱,觉得这段路查得不严,结果还是被逮住了,是我太贪心。”经查,李某明知超载违法,但为追求更高经济效益,仍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最终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责令驾驶人李某对超载货物进行安全转运,同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来源:长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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