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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抽象危险罪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23:58    

抽象危险犯是指 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抽象危险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叛逃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伪证罪

遗弃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施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这些犯罪在立法上被认为是具有抽象危险的,即它们的行为本身可能导致法益受到侵害,而无需具体评估每个案件中的实际危险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来判断是否存在抽象危险,从而认定这些犯罪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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