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出国。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出现《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会公开予以宣告。
尽管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则上可以出国,但需要得到相关机构的批准。具体来说,缓刑人员需要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并由司法所上报司法局,最终由司法局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出国。
缓刑人员可以持护照申请旅游签证。签证的批准主要取决于签证官对申请人个人情况、背景调查等方面的综合评估,而与是否有过犯罪历史有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被收监执行,那么在服刑期满之前,他们将无法出国。
综上所述,缓刑考验期满后,只要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并经过相关机构的批准,是可以出国的。建议缓刑人员在计划出国前,提前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顺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