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中的主要术语包括:
工厂交货。卖方在其指定地点(如工厂、仓库或其他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通常是第一承运人。卖方仅负责将货物交给买方,不承担任何运输或清关责任。
货交承运人。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在指定地点交货,完成交货义务,但负责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直到交货点为止。
船边交货。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边驳运到船上。
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成本加运费。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边境交货。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通常是第一入境边境的地点。
船上交货。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通常是第一承运人。
码头交货。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通常是第一承运人,并承担货物在码头上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未完税交货。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通常是第一承运人,但货物的所有进口税费和进口清关手续由买方承担。
完税后交货。卖方在进出口双方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的手续后,再将货物交给进口商。在这种贸易术语下,出口商需要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还需要办理目的港清关手续,交纳税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这些术语有助于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减少交易过程中的误解和争议。在使用这些术语时,应确保双方对其含义和适用条件有充分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