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留置的时间长度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 它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及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一般情况下,留置的时间限制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机关的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果案件较为复杂,调查时间可能会超过三个月。在这种情况下,纪检委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延期,以及延长多久。
被调查人在完成所有调查后,会被移交给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移交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通常会在调查结束后尽快进行。
纪检委在调查结束后,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接到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综上所述,纪委留置的时间长度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调查结果。在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经批准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移交时间通常在调查结束后尽快进行,具体时间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