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 没有权力打人。城管执法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规定明确禁止城管使用暴力或变相使用暴力。
城管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他们可以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例如暂扣物品等,但不能使用暴力或侮辱当事人。如果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打人,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还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任何城管人员都没有权利打人,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当事人可以投诉或报案,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