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行为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多种形式,具体行为如下:
推搡、打耳光、脚踢、殴打等直接对家庭成员身体进行的攻击行为。
使用工具进行攻击,如刀械、枪枝等。
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严重侵犯家庭成员身体自由的行为。
经常性谩骂、恐吓、吼叫、尖酸讽刺等言语上的侵害行为。
威胁将受害人杀害或伤害、扬言使用暴力。
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控诉等以字眼、声调控制或伤害受害人。
精神控制,如通过频繁实施自杀、自残等行为来达到对配偶进行精神控制的目的。
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
其他形式的性侵犯和性骚扰行为。
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
限制配偶正常开销,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等经济控制行为。
跟踪、骚扰等非身体接触但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受害人的个人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整个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必须坚决予以否定和制止。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受家庭暴力,建议及时寻求帮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