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或复核的;
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后,需要复议、复核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取保候审可以通过保证人担保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执行,并且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到案接受传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