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业单位的活动被视为社会活动而非经济活动,主要服务于上层建筑,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事业单位由政府主办并主管,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
事业单位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具备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事业单位追求社会效益,有些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可以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事业单位以脑力劳动为主体,专业人才是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事业单位的经费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尽管经费来源日趋多元化,但国家财政拨款仍占主导地位。
事业单位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具有多元性和宏大性。
这些特征共同定义了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使其成为国家和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