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多次被传唤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传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核实关键证据。办案单位可能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或确认某些细节,或者有新证据出现,因此会多次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配合。
在取保候审期间,办案单位可能会多次传唤犯罪嫌疑人,主要是为了制作详细的笔录,以核实之前的口供和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检察院在取保候审期间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至少两次主要的传唤,第一次传唤主要目的是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告知、审查起诉期限的告知,以及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等。
取保候审后,办案单位会定期要求犯罪嫌疑人去公安局接受询问,并制作新的口供。这种定期询问有助于确保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传唤的次数和具体内容都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定的。例如,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检察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表现以及诉讼程序的需要等因素,对传唤次数进行灵活调整。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到案,以及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多次传唤也是确保犯罪嫌疑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措施之一。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多次被传唤是常见的执法方式,主要是为了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核实关键证据,并确保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积极配合办案单位的工作,按照通知时间准时赴约,并诚实守信地提供所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