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基本流程如下:
尽可能搜集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各种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
确保这些证据真实、合法,并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存在合同约定管辖法院等特殊情况,则按照约定执行。
起诉状应明确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欠款的具体金额、利息等)。
详细叙述借款经过、双方约定以及对方未还款的情况,确保内容清晰、准确、完整。
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递交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诉讼费用等。
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会驳回起诉或要求补正。
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进行公开审理。
原告和被告可以在庭审中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判决结果会以书面形式送达双方当事人。
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