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经参加了工作但没有办理入职手续,想要离职,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无论是否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你都应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对于已经参加工作的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提交一份书面的离职申请,明确表示你的离职意向,并注明申请的日期。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依法约定的培训费等协议,你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办理工作交接是必要的,即使企业没有安排,也应该书面记录工作交接的内容和进度,并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
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确保离职过程顺利。
在递交书面辞职信时,要求企业提供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以便有证据表明你已经正式通知了用人单位。
企业应为你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是你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文件。
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需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如果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也可以办理档案转移。
通过以上步骤,你可以合法地离职并确保整个过程顺利。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形,例如故意刁难不让离职,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