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3月7日至4月18日在殡葬服务领域对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巡察,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以上部门单位开展提级巡察,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延伸至市县网信办、精神文明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委、民委、信访局等部门及乡镇街道。3月7日至4月18日在养老服务领域对市民政局开展专项巡察,对各旗县区民政部门开展提级巡察,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延伸至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殡葬领域将聚焦围绕落实党中央关于殡葬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情况、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惩治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有关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在养老服务领域将聚焦围绕落实党中央关于养老服务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养老服务领域改革任务推进及惠老政策落实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接访地点:包头市达茂联合旗联合接访中心;电子信箱:btswdyxcz2022@163.com;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19969022986;(受理时间为:3月7日至4月18日,早9时至晚18时);联系信箱设置地点:1、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旗委大门口东墙栅栏(广福路和团结路交叉口西100米);2、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政府办公楼三楼楼梯北墙(百灵大街和巴音路交叉路口);3、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民政局一楼二楼过道北墙(白云路和巴音路交叉口东160米);4、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门口楼梯处(百灵大街与巴音路交叉口东北160米);5、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林草局一楼入口墙上(广福寺街与白云路交叉口东南150米);6、包头市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一楼门口东侧墙上(红格塔拉种羊场向东200米);7、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厅东侧墙上(乌兰察布路与塔尔浑路交叉口西北360米);8、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红格塔拉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左侧(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005乡道与333国道交叉口西南300米);9、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呼恒乌拉街社区居委会大门左侧(百灵庙镇新兴花园11号楼东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扫二维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分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