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作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由文化部门、消防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实行许可证管理,负责网吧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监督。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办理《网吧安全许可证》。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建议:
申请开设网吧时,应向文化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并经过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审核,最终获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