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物业公司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房管局内部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负责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的活动,包括管理和收费监督、注册事宜处理、制定规划和政策、审查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