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残废是指 存在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的残疾等级。具体来说,三级残废一般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此外,三级残废的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以及社会交往困难。
这些标准通常用于评定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和日常生活能力,以便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支持和照顾。具体的评定方法和标准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