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以下情况,可以报警:
包括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偷窃等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
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包括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群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等。
如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
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
包括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以及其他各种紧急求助事项。
当公众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报警方式,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