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出资,也称为实际出资,是指 实际股东以实际资产出资到公司中的行为。这与名义出资相对应,名义出资是指公司登记注册时填写的股东名字与实际出资人不符的情况。实际出资人通常是为了规避法律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或基于投资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
实际出资的资产可以是合法来源的货币、可以转让并且有价值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通常会签订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在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股东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此外,实缴出资额是股东实际缴纳给公司的资本数额,而自2014年3月1日起,中国公司注册制度已经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