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个税)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60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
这些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大病医疗: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部分的医药费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额不超过60000元。
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定额标准扣除。
住房租金:根据城市类别,扣除标准为每月800至1500元。
赡养老人:每月可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
例如,企业年金可以在不超过缴费工资基数4%的标准下进行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每年2400元,个人养老金每年12000元均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进行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也享有税前扣除的优惠。
以上扣除项目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具体扣除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您可以在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时填报或补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