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可以补缴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企业因违法行为未按时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法律文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审计部门审计报告、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进行补缴。补缴时,企业需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员工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因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需提供劳动合同、银行薪资流水等有效凭证。
对于2011年7月1日前已参保,但在法定退休年龄时仍未累计满15年的人员,可以选择额外缴纳5年直至满足15年的要求。
因企业原因造成职工应缴未缴社保费用,企业需补缴所欠保费,并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有本地户籍且单位于2010年前为其在社保开户缴费的下岗人员可以申请补缴,免收滞纳金。
对于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参保,但在法定退休年龄时仍未累计满15年的人员,可以选择额外缴纳5年直至满足15年的要求。
参加城市居民社保的人员可以按一定比例往前补缴,免交滞纳金。但需注意,城乡居民保男女都要60岁才能退休,且养老金较低。
部分省市针对特定人群如国企下岗员工、退役士兵等,允许他们补缴一定社保年限,可能伴有补贴或免滞纳金的政策。
已参保期间的欠费补缴,主要是针对企业职工,因企业原因漏缴的社保费用,可以直接找税务补缴申报。
未参保区间的劳动关系补缴,针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企业未给职工交社保的情况下,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中断通常不可补缴,一旦断缴,一般无法补缴。
对于新参保的人士,无权追溯补交首次参保前的灵活就业社保记录,因此不能进行补缴。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违规参保或补缴。
建议:
企业职工:如果因企业原因造成社保未缴,应尽快与企业沟通,并依据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