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驾驶证是指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于驾驶证的一种停用措施。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
死亡;
提出注销申请;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注销驾驶证并不是一种惩罚,而是由于驾驶员主动申请、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条件不再适合驾驶或未按时换证等合法原因导致的驾驶证失效。注销后,驾驶员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才能再次合法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