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办理离婚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分居时间、是否需要法院裁决、是否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加拿大法律规定,婚姻破裂且分居达一年者,才准许办理离婚手续,除非已有通奸或虐待的证据。
律师楼可以办理相关事宜,从着手办理顺利的话要三五个月时间搞定。
加拿大没有像美国或英国那样的冷静期规定,不需要经过特定的等候期或反省与考虑期。
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裁决,时间会更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向居住在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送达顺利则时间较短,如果是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则需6个月。被诉方接到法院诉讼文书后,至少有30日的答辩期。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分居时间已经达到一年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通过律师办理离婚手续大约需要三五个月时间。
如果涉及到复杂问题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并且可能需要法院的裁决,整个程序可能会延长到六个月甚至更长。
因此,加拿大离婚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决,一般情况下需要几个月时间,但复杂情况下可能会更长。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并准备好相关文件,以确保离婚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