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 不会自动销案。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具体办理期限如下:
1.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2.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因此,即使案件在60天内没有进一步调查结果,也不会因超过法定期限而自动终止调查。公安机关需要继续调查取证,并在调查终结后依法作出治安处罚决定,才能算是结案。
建议:如果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办结,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