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车辆来历证明和 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以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医疗费用发票、病历、残疾鉴定书(如适用)及死亡证明(如适用)。
个人户口性质证明(城镇或农村),需要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事故车辆受损评估表(如适用)。
鉴定费发票和 鉴定意见书(如适用)。
交通费发票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
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害人家庭情况登记表、 户口本、 结婚证等(如适用)。
委托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时)。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准备齐全上述材料,以便顺利进行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