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金融企业通常指的是那些在运营模式和业务特点上与金融行业相似,但不完全等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企业。它们可能参与资金的融通和配置,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但不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直接监管。类金融企业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融资租赁公司
2. 小额贷款公司
3. 财务公司
4. 担保公司
5. 典当行
6. 股权投资基金(PE)和创业投资基金(VC)
7. 商业保理公司
8.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资本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等
这些企业虽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可能包含“投资”、“管理”、“咨询”等字眼,但并不属于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券商等,因此不在一行三会的直接监管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