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被撤销,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使用或注册过程中违反《商标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商标图案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
商标申请时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欺诈手段。
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商标。
商标成为象征性使用,没有实际商业活动中的应用。
商标被广泛用作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
商标权的维护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未按时支付可能导致商标权失效。
允许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商标,或不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与注册时的图像或文字不一致。
在申请过程中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
如非法销售和印制商标标识、商品粗制滥造、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等。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未备案或未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有争议的注册商标作出的撤销裁定。
商标撤销的决定可能由商标局依职权作出,或者根据他人申请由商标局撤销。商标撤销后,原商标专用权将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