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术语是法律专业人士在交流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性质或专门法律意义的用语或概念。它们用于解释和说明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客体,以及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以下是一些常见法律术语的例子:
法律关系主体:
公民
法人
无国籍人
原告
被告
诉讼第三人
行政机关
预备犯
中止犯
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债
所有权
共有
专利权
请求权
赔偿责任
法律关系的客体:
动产
不动产
物
林地
作品
发明
实用新型
法律事实: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不可抗力
出生
死亡
违约
侵权
法律术语的分类:
狭义法律术语:仅出现在法律文件中的法律科学特有术语。
广义法律术语:在法律文体中被赋予特定法律意义的常用词语。
法律术语的特点:
专业性:法律术语通常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需要专门知识才能理解。
准确性:法律术语的准确性要求高,不同术语通常不能互换使用。
法律术语的例子:
Garnishee(第三债务人):指代被告保管财产并接到法院扣押令于诉讼未决期间不得处分所代管财产者。
Imputed negligence(转嫁的过失责任):可向与行为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追究责任的过失。
Action(行动/诉讼):指法律程序中的起诉或诉讼行为。
Party(当事人):指参与法律程序的个人或实体。
Solicitor(初级律师):在英国指为当事人所聘请的一般辩护律师,承办案件起诉和辩护等事物性工作。
Barrister(出庭律师):在英国指有资格出席高等法院的律师。
理解法律术语对于法律专业人士和公众都至关重要,因为它们是法律沟通的基础,并且直接关系到法律行为的正确性和法律后果的准确性。对于法律英语的初学者而言,在理解法律术语及行话时,应该特别注意同义和近义术语的区别,避免望文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