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的有效期是 永久有效的。无论是死于医疗卫生单位、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公安司法部门,还是已经火化,相关证明均永久有效。此外,根据《民法典》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死亡证明书没有有效期限的限制,应当永久保存。
因此,死亡证明作为法律事实状态的证明,其有效期是永久性的,不存在需要更新或更换的情况。在办理死亡登记时,应持相关证明及时申报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