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可以寻求以下几个部门的帮助: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帮助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方式,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在一些情况下,民事纠纷也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申请调解。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可以参与调解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
司法局下属的调解机构也可以提供民事调解服务。司法局通过其调解机构,协助当事人解决民事纠纷。
当事人还可以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申请调解。这些机构通常负责社区内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建议
选择合适的调解部门:根据纠纷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当事人的意愿,选择最合适的调解部门。
尊重自愿原则:无论选择哪种调解方式,都应确保当事人的自愿参与,避免强迫调解。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对调解过程或结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