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管,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通常设在城市管理局或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包括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审查、信用评价、执法检查等工作,并受理和处理小区内发生的重大物业纠纷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