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需要康复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予以赔偿。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通常由单位按一定比例支付。
工伤职工因治疗或转院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和食宿费,按照合理的标准予以赔偿。
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发放补助金。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发放这两项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领取的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领取的抚恤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领取的补助金。
具体赔偿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个人工资水平、工伤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并受当地社会保险政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