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应该前往房子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核实房产信息并颁发产权证书。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1. 联系开发企业,委托开发商统一办理。
2. 自行向所在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办理房产证通常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购房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结婚证明(如适用)。
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 完成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2. 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如房产卖契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