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女工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申请时间: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和出生医学证明。
计算方式: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费用结算: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补助标准:正常生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的情况下,补助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补贴金额: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减轻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权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补贴政策,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