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年满16周岁的内地居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申请护照,仅凭身份证即可。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要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建议:
在准备办理护照时,请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要求,特别是照片和身份证明,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特别注意监护人的陪同和同意出境的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护照时,需要提前获得工作单位的同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