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在查询银行流水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经侦部门在需要查询银行流水时,必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
查询时需一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
除了正式查询公函外,经侦部门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查询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储蓄机构在配合查询时,只能提供银行流水的复印件,而不能提供原始账册。
经侦部门在查询银行流水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查询过程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在进行侦查流水分析时,应重点关注资金来源及流向、交易频率及金额、交易对象等方面,以判断是否存在非法资金流动情况。
还会审视资金流动的时间规律性,确认其是否与某些特定事件或犯罪活动的时间节点之间具有紧密联系。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经侦部门的查询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在侦查阶段,查询银行流水不需要经过存款人本人的同意。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经侦部门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银行流水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以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