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在会计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科目的处理:
固定资产:记录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通常按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入账。
未确认融资费用:记录融资租赁中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长期应付款:记录应付融资租赁款的本金部分。
应收融资租赁款:记录应收的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记录支付或收到的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款项。
应收租赁款:当租赁合同生效时,出租人应确认应收租赁款,这是出租人未来应收取的租金总额,包括保证金、租金等。
租赁收入:当租金到期时,出租人应将应收租赁款转入租赁收入,这是出租人实际收到的租金。
建议
承租方:在处理融资租赁时,应详细记录每笔融资租赁的具体资产、费用和款项,确保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
出租方:除了记录应收和租赁收入外,还需关注租赁资产的折旧和余值风险,确保收入的合理性。
这些科目的正确处理有助于企业准确反映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