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在经营过程中为无实际交易的第三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发布教育宣传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秩序的行为。
公司或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公司发起人、股东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行为。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企业债券进行诈骗的行为。
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
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
主体为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这些罪名涵盖了单位在多个方面可能涉及的犯罪行为,具体适用时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