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分居协议是明确分居时间、子女抚养费、债务等问题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搬离一方的居住证明,如新居住地的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需要加盖公章,写明起始日期,并注明“至今仍在此居住”。
租房合同、租金缴纳记录等,证明一方在外租房居住。
通过邮寄分居声明和律师函的方式,保留邮寄凭证和物流信息,证明分居意愿。
双方不同的快递收件地址,尤其是频繁的网购记录,可以证明居住地的变更。
微信、短信聊天记录,体现双方不在一起居住、决定分居、需要探视孩子等内容。
亲朋邻居的证人证言,作为辅助证据,亲属朋友的证词证明力较弱,邻居和同事的证言更具说服力。
安装摄像头或用手机录下每天的生活,视频需要连续、不间断,最好覆盖一整年,以直观证明分居状态。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用快件性质邮寄,并保留邮寄凭证,注明“分居”。
水电费账单、物业管理费收据等,显示独立居住的事实和经济上的分离。
单位证明,证实夫妻双方过去两年内并未共同生活。
社交媒体或通话记录截图、照片等,反映分居情况。
在收集分居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以便在法庭上能够有效地证明分居事实。建议提前几个月准备相关证据,以确保在离婚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