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诉讼时,通常需要交纳以下费用: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包括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执行等所需交纳的费用。
可能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在出庭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需要进行勘验、鉴定、公告、翻译等事项而产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是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的。
如案件复制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工本费等。
请注意,某些情况下,如调解结案、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可能会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