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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需要除名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18:58    

需要除名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长期旷工:

因长期旷工而被取消员工资格。

严重失职:

因严重失职而被取消员工资格。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党员隐瞒入党前的严重错误,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

要求退党且坚持不退:

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后除名。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这些情形涵盖了员工在劳动关系、党员管理以及合伙企业中的不同情况,均属于强制性质的终止劳动关系或成员资格措施。建议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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