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档件是指 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等前往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民政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调阅与离婚相关的婚姻登记档案所需的文件。具体调档手续如下:
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等有效证件。
前往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民政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调档。
提出调取离婚档案的申请,并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婚姻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依法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若符合相关规定,将作出准许调取的书面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若离婚协议书遗失,当事人应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调档,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调档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或档案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