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您需要先向想要迁入户口的地区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的申请,并获得他们的同意。
随后,您需要向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获取户籍证明。
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离婚证
身份证
户口本
迁入地的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如果有的话)
持上述的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进行申请。
户政科审核通过后,会签发《准迁证》,您需要持此证件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
最后,携带迁移证和身份证,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建议您在办理之前,先咨询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