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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原因都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38:58    

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情势变化是指合同成立后发生的不能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会使一方明显不公平。此时,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变更合同,实际上赋予了无过错当事人变更合同的请求权。

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包括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

除了上述原因外,当事人还可以基于其他自愿的原因变更合同,例如双方重新协商一致。

法定变更: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例如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裁判变更:

在司法程序中,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请求,对合同进行变更。

这些原因都可以导致合同的变更,但具体变更的内容和程序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在合同变更时,双方应充分协商,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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