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个人共同出资兴办的企业。
由一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也称为集体所有制。
由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
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的企业。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的新经济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包括中外合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合资经营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大陆举办的企业。
这些分类依据主要是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以及投资者的地区不同等因素。每种类型的企业在法律上的地位、设立条件、内部组织机构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