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记录一般保留 五年的时间。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具体而言,不同类型的征信记录保存期限有所不同:
逾期记录会在征信报告中保留5年。这5年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仍然可以看到你的逾期记录,这可能会对你的信用评估产生影响。如果你的贷款或信用卡出现逾期,并且你在之后积极还款并改善了信用状况,那么这条逾期记录将在5年后自动从你的信用报告中清除。
本人查询记录不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且无期限限制。而机构查询记录,如信用卡审批、贷款审批等,通常自查询之日起保留2年。
如呆账等,自终止之日起保留5年。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对自己的征信记录持有异议,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要求,征信机构一般会在二十日内进行处理。同时,建议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及时还款,以维护个人信用记录。